7月10日,中国银行在港交所公告,本行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发行不超过1,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。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,本行于2025年7月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(第一期)(债券通),并于2025年7月10日发行完毕。本期债券为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,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0亿元,票面利率为1.75%,在第3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。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,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提升本行总损失吸收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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