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消保委江北分会接到消费者投诉,称近日在一水果店买了一箱14斤装的荔枝,内含冰袋400克,商家缺斤少两,过度包装,要求商家退赔差价。
江北分会工作人员接投诉后,现场检查了水果店,随机抽取几款不同箱型的荔枝,当场开箱测算。根据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(生鲜食用农产品)》国家标准规定,总质量大于1千克、小于等于3千克的水果包装空隙率应不超过15%,包装层数不超过4层。执法人员现场对塑料筐装的整箱荔枝的塑料筐、保水海绵、荔枝分别进行称重,发现荔枝净重符合标准。
调查发现,该箱荔枝售价每箱148元,销售时商家提醒过消费者这是按箱不是按斤,消费者也当场拆包称重。然而,消费者回家后发现荔枝里面放有冰袋,认为商家未尽告知义务,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说该商家缺斤少两,让大家避雷。针对该投诉,因消费者已食用完荔枝且未提供证据,商家拒绝调解,调解终止。
市消保委江北分会工作人员表示,整箱水果应标明价格,以及净重、计价单位。工作人员责令商家改正,并要求其在销售过程中,主动告知整箱水果的净重、毛重,不得误导消费者。同时,整箱水果一般都含有包装物、附着物、保水海绵或冰袋等,消费者需理性选购,注意区分“毛重”和“净重”。
(原标题为《14斤荔枝,400克冰袋,商家需退赔差价?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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